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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訊息:媽媽教室,開始報名了!
我們的用心,真誠關懷,疼惜您及您們寶貝來臨,誠心邀請您撥空參與我們精心為您籌備豐富的~知性講習~~


謹訂1001008 (星期六),下午2點開始,於本院七樓會議室舉辦。
講題:
    
   產後自我照護

        

   自殺防治守門員

講師:  黃阿琴   衛教師

請先預約報名,歡迎一同來參加,準時入場。
預約電話:72662881005 衛教室
備註:採電話預約,名額有限,敬請提早預約,額滿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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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保醫療品質資訊公開查詢

健保好,健保不能倒

本院自費項目

婦 友 醫 院 醫•療•收•費 標 準

 

一般門診

急診

掛號費

部分負擔

掛號費

部分負擔

健 保

100

80

150

150

低收入卡

0

0

0

0

榮民

100

0

150

0

殘障手冊

100

50

150

150

三歲以下

100

0

150

0

兒童

預防保健

100

0

0

0

自費

100

0

150

0

 

 

 

 

病房收費標準

健保   

 (補差額)

四人房

雙人房

個人房

0

1500

2500

 

Ø健保一般病床每日424元。

Ø醫師診察費257元,護理費487元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藥品(加重)部分負擔

藥 費

藥費部分負擔

100元以下

0

101~200

20

201~300

40

301~400

60

401~500

80

501~600

100

601~700

120

701~800

140

801~900

160

901~1000

180

1001元以上

200

資料來源:中央健康保險局

 

住院部分負擔

住院日數

比 率

1-30

10%

31-60

20%

60天以上

30%

 資料來源:中央健康保險局

 

全民健康保險法:
第三十九條 下列項目之費用不在本保險給付範圍:
一、依其他法令應由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。
二、預防接種及其他由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。
三、藥癮治療、美容外科手術、非外傷治療性齒列矯正、預防性手術、人工協助生殖技術、變性手  術。
四、成藥、醫師指示用藥。
五、指定醫師、特別護士及護理師。
六、血液。但因緊急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必要之輸血,不在此限。
七、人體試驗。
八、日間住院。但精神病照護,不在此限。
九、管灌飲食以外之膳食、病房費差額。
十、病人交通、掛號、證明文件。
十一、義齒、義眼、眼鏡、助聽器、輪椅、拐杖及其他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。
十二、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不給付之診療服務及藥品。

第四十一條 保險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保險給付:
一、依其他社會保險法令領取殘廢給付後,以同一傷病申請住院診療者。
二、住院診療經診斷並通知出院而不出院者,其繼續住院之費用。
三、經保險人事前審查,非屬醫療必需之診療服務及藥品。
四、違反本法有關規定者。

 

衛生署評定合格的人工協助生殖機構

地址: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87(彰化縣議會,八卦山牌樓對面)

電話:04-7266288